低保對象的審批確認(變更)辦事指南
發布日期:2022-12-22 來源:長沙縣民政局
一、事項名稱:低保對象的審批確認(變更)
二、事項類型:行政確認
三、辦理對象:自然人
四、設定依據:《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沙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的通知》(長政辦發〔2017〕13號)
五、法定期限:17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期7天,特殊情況最多延長10個工作日)
六、辦理條件:
1.持有本市戶籍,居住地在長沙縣;
2.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于戶籍所在地低保標準(長沙縣目前為:650元/月)且家庭財產和實際生活水平符合《長沙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規定。相關鏈接:《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沙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的通知》
七、申請材料:
1.書面申請(一份,紙質檔,原件);
2.戶口簿、家庭成員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紙質檔,核對原件收復印件);
3.家庭成員收入證明(一份,紙質檔,原件);
4.長沙縣”惠農補貼“存折賬號復件(一份,紙質檔,復印件)。
此外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供下列材料:
?。?一)?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提供戶主出具的人戶?分離的情況說明和非申報地社區(村)出具的在當地的房屋、收入及未享受低保待遇等證明;非因本人原因導致人戶分離的還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不能遷移的證明(一份,紙質檔,原件);
?。?二)?自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費用的憑證(一份,紙質檔,核對原件收復印件);
?。?三)?離婚家庭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一份,紙質檔,核對原件收復印件);
?。?四?)有法定贍、扶、撫養人的,提供贍、扶、撫養人的收入證明或贍、扶、撫養協議或有關法律文書(一份,紙質檔,核對原件收復印件)?;
?。?五)?法定勞動年齡內未就業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失業登記、就業培訓及介紹就業情況的證明;對勞動能力認定結論有異議的還需提供長沙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一份,紙質檔,核對原件收復印件);
?。?六)?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的,提供殘疾證(一份,紙質檔,核對原件收復印件);
?。?七)?家庭成員中有重病的,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和醫療費用票據(一份,紙質檔,核對原件收復印件);
?。?八)?家庭成員中有各類賠償的,應當提供賠償協議(?法院判決書)和賠償款的支出明細票據(一份,紙質檔,核對原件收復印件);
?。?九)?家庭成員中有就讀幼兒園的,提供幼兒園就讀證明和保育教育費票據;有16周歲以上全日制學校在讀學生的,提供在讀證明和學費票據(一份,紙質檔,核對原件收復印件);
?。?十)?拆遷家庭提供拆遷補償協議、安置協議、購房合同、建房證和購房發票(一份,紙質檔,核對原件收復印件);
?。?十一)入住保障房的提供保障房租賃合同(一份,紙質檔,核對原件收復印件)。
注:有關申請書、表冊提供規范樣式。
八、收費標準:不收費
九、補貼標準:低保家庭的月保障金為當地保障標準(長沙縣目前為:750元/月)與家庭人均月收入之間的差額乘以保障人口數。
十、辦理地點及機構:戶主通過戶籍(或居?。┧诘厣鐓^(村)社會救助機構向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申請。
十一、辦理流程:
受理(鎮街專干)-初審(鎮街)-審批(縣民政局)-辦結-資金發放
十二、咨詢電話:0731-84012179(民政局社會救助事務中心)
長沙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表冊.doc